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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2018年新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目前,重庆、上海已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2015年8月全国人大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那么购房房产税要如何计算呢?对之后购买房产的人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如何确定?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
 
  新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新房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目前本市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 ×税率。
 
  新房房产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对新房征收房产税的面积如何计算?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税收优惠有哪些?
 
  1、《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本市居住证是指《上海市居住证》。
 
  上述第六条第一款中"人才"在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调整之前指人才类居住证的持有人,调整之后指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有人。上述第六条第二款中"持有居住证的购房人"在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调整之前指非人才类居住证的持有人,调整之后指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有人。
 
  对持证未满3年、积分也未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先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持证满3年或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暂免征收上述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并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4、《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5、《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1〕10号)第七条规定: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2.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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