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023-63501810-09
185-9852-2422
客服组: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收费说明:
8:00 - 24:00

服务领域

关于汉格

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是经重庆市司法局依法核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核心商业圈的国际5A超甲级纯商务写字楼解放碑英利国际金融中心。“汉格”取义于“江汉朝宗、格物致知”。律所秉承“诚信、专业、高效,预防风险、创造价值、提升客户核心竞争力”的理念,逐步形成独具风格的企业文化。

简介图片

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部分客户
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部分客户
20.3.22
股权纠纷:
重庆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林敏、陈奇股权转让纠纷案;重庆某贸城有限公司与郝某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四川某国有企业与某航空公司知情权纠纷;
18.11.6
民间借贷纠纷业务:
张某帮与黄某、侯某维民间借贷纠纷重庆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贵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近两亿元民间借贷纠纷;
18.11.6

经典案例

汉格动态

“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的
“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待岗通常指员工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暂时离开原岗位,等待安排的一种状态。待岗期间,员工通常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将相应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一、待岗的含义及应用情形  实践中,大家一般将待岗理解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因为其自身的原因或者用人单位的安排暂时离开其工作岗位,等待重新上岗或做其他处理的一种人事安排。  归结企业的劳动用
23.8.10
刑法中规定的不构成犯罪,法定(绝对)不起诉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第十一条 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注: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        二、盗窃犯罪       最高人民
23.8.4
刑法中规定的不构成犯罪,法定(绝对)不起诉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第十一条 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注: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        二、盗窃犯罪       最高人民
23.8.4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
19.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19.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第二条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
19.3.14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91-2304-0355

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28号
         英利国际金融中心20-6号
电话:191-2304-0355
传真:023-63501911
非工作时间联系方式:182-2363-0852

页面版权: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重庆                                                      渝ICP备18006220号-1